类型 | 政务失信服务举报 |
主题 | 关于乌海市海勃湾区执行局执行不力问题 |
信件内容 | 根据民事王煜与焦医孝借贷纠纷案,乌海市人民法院做出&#402021&#41内0302民初99号民事调解书。 2021年8月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稳定工作无力还款,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21年9月对执行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 现在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且有稳定收入,已具备偿还能力。当事人于2020年9月向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人剩余款项171320元,为由再次向乌海执行局提出恢复执行申请,但是以疫情为由拖延至2023年2月还没有结果,希望乌海政府相关单位予以解决 |
姓名 | 王* |
添加时间 | 2023年02月02日 |
回复时间 | 2023-02-02 21:00:16 |
办理单位 | 社会治理中心 |
办理状态 | 已完结 |
办理结果 | 已自办回复 申请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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