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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31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

        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 年1月31日


        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38号)精神,结合乌海市实际,现就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乌海市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推广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促进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强化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营造良好质量发展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将质量认证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激发质量提升动能。

        ——激励约束,多元共治。坚持引导和强制相结合,以自愿开展为主,强制实施为辅,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开展质量共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稳中求进,强基固本。积极稳妥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强化认证监管职能和保持队伍稳定,不断加大政策保障和投入力度,不断夯实质量基础保障能力。

        (三)主要目标。通过3—5年努力,全市质量认证体系趋于完善,各类组织质量管理能力显着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质量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经济能力明显提高,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认证结果在市场采购、工程招标、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共治中得到广泛采信。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政府质量治理效能

        1. 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市、区政府质量意识,加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措施,严格信用约束,加强信用监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鼓励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推广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引导和服务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质量认证信息化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质量认证监管”模式,利用质量信用信息大数据中心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将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纳入信息化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4. 组织开展“双百”企业行动计划。动员200家企业学习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100家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促进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积极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延伸,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成果经验。鼓励企业结合实际采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质降本增效。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农牧局、科学技术局、乌海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中小微企业调研活动,分行业、分层次开展质量认证帮扶和免费培训活动,普及质量管理知识,提供质量援助方案,补齐质量提升短板,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换版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体旅游广电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乌海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6. 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引导主导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建立高效一体化质量管理体系,树立质量提升标杆。到2022年,全市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体旅游广电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乌海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扩大质量认证覆盖面。推行健康、旅游、教育、金融等服务领域认证,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通过认证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推动在市场采购、工程招标、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商务局、教育局、乌海银监分局、乌海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不断提高质量认证工作的有效性

        8. 落实强制性认证制度。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未经认证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机制,加强市、区两级认证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实施精准分类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海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 推动自愿性认证。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型产业快速发展。大力推进有机绿色产品认证,推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扩大有机绿色产品认证的覆盖面。实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强乌海葡萄等地域优势农产品认证力度,提高乌海葡萄等品牌的影响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乌海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支撑能力。以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支持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努力形成以检验检测为“连接器”的产业聚合新模式。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等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和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做大做强,争创国家和自治区级检验检测实验室,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局、乌海海关、市检验检测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11. 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强化市、区两级认证监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推动部门联动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 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证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乌海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 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责任。建立健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推行检验检测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将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失信行为信息及时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部门联合惩戒,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农牧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海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

        14. 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放管服”工作,完善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为检验检测机构的创立和发展提供最大的便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 推进检验检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科学规划布局,建设集产品质量分析试验、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科研成果标准转化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类检验检测中心。加强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键对键、网上办(申请)”,全市重点产业公共检验检测能力显着增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科学技术局、乌海海关、市检验检测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综合保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措施办法,统筹安排资金,加强认证基础设施和认证监管队伍的建设,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检验检测实验室,培育和支持乌海优势产业认证项目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方式,宣传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政策措施,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企业的经验,合理引导消费,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四)强化督查落实。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纳入质量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强化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军分区,

        市纪委(监察委),市中级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驻市单位。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                  20191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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