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我市又有惠民新政策了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208/2021-0072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稳岗就业 | ||||||
概 述: | 我市又有惠民新政策了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03-18 19:33:4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2021年我市继续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失业补助人员范围
2020 年3 月至12 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2020年未申领的可以继续申领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从2021年1 月1 日起,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申领失业补助金标准
标准按乌海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凭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去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或通过内蒙古12333个人网厅进行申请。
四、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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