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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7-07 | 【关闭】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非划拨用地无需提供)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非出让的无需提供)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出让金发票、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 不动产测绘报告

           注: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承诺办结时限 

          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内;企业1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自建房首次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单位出具竣工证明;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下或投资资金在30万元以下的由施工单位出具或自行签署保证书 

          7.测绘报告 

          8.分层分户图、宗地图 

          注: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承诺办结时限 

          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内;企业1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商品房首次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代表到场面签的无需提供)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竣工验收备案表、质监站质量监督报告或已备案的质量安全鉴定报告 

          9.测绘报告 

          10.分层分户图、宗地图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承诺办结时限 

          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内;企业1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商品房转移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企业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分层分户图、宗地图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完税证明 

          注: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承诺办结时限 

          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内;企业1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存量房转移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完税证明 

          注: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并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承诺办结时限 

          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内;企业1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赠与转移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完税证明 

          5.赠与协议或公证书 

          注:赠与方与受赠方双方到场签字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完税证明 

          公证继承: 

          1.受继承公证原件 

          2.受继承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注:继承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非公证继承: 

          1.去世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医院死亡证明或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去世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民政局、派出所、村委会、社区街道办、用人单位(单位必须是国企或事业单位)上述任意一个部门出具即可】 

          3.放弃继承人带身份证本人到场 

          4.继承人需夫妻双方带身份证、结婚证到场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 

        承诺办结时限 

          有公证书的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5个工作日内;无公证书的需5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公示期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土地及房屋所有权更名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注: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并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承诺办结时限 

          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内;企业1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土地及房屋所有权状况变更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状况变更的证明(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办理签单、评估报告、收费发票、完税证明) 

          注: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并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承诺办结时限 

          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内;企业1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土地及房屋分割或合并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分割或合并后的测绘图 

          注: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并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承诺办结时限 

          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内;企业1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预告及预告抵押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预告及预告抵押约定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承诺办结时限 

          一般业务3个工作日内;企业1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划拨用地抵押知晓书(出让用地无需提供) 

          5.顺位抵押知晓书(首次抵押的无需提供) 

          注: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企业委托书、受托人持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到场面签的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承诺办结时限 

          一般业务3个工作日内;企业1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土地及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3.划拨用地抵押知晓书(出让用地无需提供) 

          4.抵押权变更协议 

          注: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企业委托书、受托人持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到场面签的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发证(可选择邮寄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550/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承诺办结时限 

          一般业务3个工作日内;企业1个工作日内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抵押权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抵押人身份证(原件);抵押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受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土地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 

          4.抵押权人出具的结清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记载于登记簿)-归档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一般) 

        申请材料 

          1.查询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查询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经公证或者认证 

          3.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出具查询结果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司法及有权机关) 

        申请材料 

          1.查询申请书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出具查询结果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3.不动产权证(土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办理流程 

          受理-归档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查封(预查封)登记 

        申请材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 

          2.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公安等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有关文件(原件) 

        办理流程 

          嘱托-受理(记载于登记簿)-归档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 

        申请材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提交委托送达函; 

          2.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或解除预查封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安机关等人民政府有权机关解除查封的,提交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函。 

        办理流程 

          嘱托-受理(记载于登记簿)-归档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机构 

          1.市本级大厅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西厅 

          2.乌达区分中心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海南区分大厅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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