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内林草场函〔2022〕226号)文件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林草科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2022年度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
抽检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子条例》、《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相关规定,进行如下工作:一是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苗圃苗木检测项目按照综合控制条件、地径、苗高、根系进行抽检;二是查阅生产经营户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植物检疫、自检制度等落实情况;三是现场填写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抽检苗木检测项目数据。此次共抽检了两家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对抽检中存在的生产经营档案不完善等问题,要求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并进一步规范种苗生产经营中档案管理。
通过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检,进一步加强了我市林草种苗质量监管工作,严把生产、流通、使用环节林草种苗质量关,为实行林木种苗质量可追溯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确保我市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
(图片一:乌海市泽汇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圃地实地苗木检测)
(图片二: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图片三: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制度执行情况)
李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