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贾彩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将于 2023年02月08日起至2023年02月28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贾彩苓口述被继承人王佩杰有一个子女:贾彩苓。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将于2023年02月08日起至2023年02月28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王佩杰;
不动产证号:无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东风街北经六路西海南区安泰小区6号楼3单元102室
不动产面积:89.1㎡;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3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