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科室(局):
经2021年11月3日第40次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决定:
王志梅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甄春霞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琦同志晋升为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小茅同志晋升为市自然资源局改革发展与科技科一级主任科员;
穆长利同志晋升为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一级主任科员;
辛虹同志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局长职务;
陈晓娟同志任市自然资源乌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德华同志任市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宏柄霖同志聘任市林业和草原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丛志强同志聘任市林业和草原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然解聘;
乌恩同志聘任市林业和草原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红同志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然解聘。
特此通知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