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护产权人不动产的合法权益,在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非住宅项目不动产办证问题,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8〕95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自然资字〔2022〕39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组织拟写了《乌海市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非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1日,为期20日。
二、公示方式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blzglt.com/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联系人:王子璇
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810005508@qq.com
2.联系电话:0473—6992051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3.邮寄地址: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区机场路植物园西门对面)邮编:016000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乌海市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非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建议”字样)
热忱期待您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