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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乌海市滨河新区二期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1-06 |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简化办事环节,加快项目落地,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乌海市滨河新区二期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面积为823.28hm2。乌海市滨河新区二期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6′12″~106°49′31″;北纬:39°37′17″~39°38′53″。 

          2022年11月03日,相关专家于线上召开技术审查会议,对《乌海市滨河新区二期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于2022年12月09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2022年12月16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出具报告审查意见。 

          评估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不再单独开展洪水影响区域评估。列入负面清单的建设项目,需单独开展洪水影响评价。 

          负面清单中包括以下十二类项目:(1)平面布置、设防标准、梁底标高、桥梁桥跨及桥梁型式等设计参数不符合《乌海市滨河新区二期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提出的参数的桥梁;(2)多孔拱桥;(3)需破堤(项目区岸)施工的穿堤(项目区岸)建设项目;(4)与相关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的水系布局相冲突的建设项目;(5)确需对水系规划确定的占补平衡布局进行调整的项目;(6)不符合《乌海市滨河新区二期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提出的控制参数和条件的穿河管线、输电线路;(7)涉水码头工程;(8)防洪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权限属于水利部流域机构审批权限的项目;(9)特殊工程,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及重污染、高环境风险、高安全风险、严重影响生态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维稳风险的工程建设项目;(10)不符合河道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11)园区内建设项目涉及甘德尔山西坡坡面山洪沟沟道影响建设项目;(12)《乌海市滨河新区二期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中卡布其沟适用告知承诺制管理的桥梁相关技术指标和参数表、下穿式管线的相关技术指标和参数表、临河工程的相关技术指标和参数表中未提到的其他涉河建设项目。 

          现将评估成果向社会公示公告。 

          联系人:刘鹏飞    联系电话:699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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