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址环境治理办法废止后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528号)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乌海市国土资源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验收工作。现将拟同意通过专家评审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20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 军 0473—6992027
附件: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2022年9月9日
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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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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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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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建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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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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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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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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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恩和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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