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20日对矿山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矿山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
附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2022年9月26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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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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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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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建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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