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土厅地环院到乌达国土分局指导工作,主要针对乌海市华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和乌海市华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矿首期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验收和《分期治理方案》的编制相关问题进行答疑和指导。
关于首期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验收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矿山企业按照《治理方案》的要求对地质环境进行治理的完成情况;二是应综合考虑矿山企业在治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关于《分期治理方案》的编制应注意的事项:一是《分期治理方案》与《治理方案》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二是确保编制的《分期治理方案》能够切实可行;三是编制过程中要结合矿山在治理过程中已存在的实际情况;四是结合乌达区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总体规划;五是政府有关部门、矿山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力求达到治理后排土场集中连片,能够成为可利用的土地,以缓解乌达区用地紧张的情况。
乌海市国土资源局乌达分局 马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