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乌海市印发的《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房屋登记工作。
(四)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工作。
(七)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程。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九)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农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十)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一)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应急处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行业人才培养和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信访综治工作。指导实施国家行业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资格标准。
(三)法规与稽查科。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政策研究。协调依法治市工作。协调深化改革工作。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市行业法治建设。
(四)计统审计科。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综合管理本级建设事业各项资金和内部审计。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事业统计、分析调度和对外合作等工作。
(五)住房保障科。组织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工作。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研究市住房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棚户区项目建设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承办中央和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承办市直部门(单位)住房补贴有关事宜。
(六)住宅与房地产业科。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定房屋征收、房屋交易、房屋中介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预销售、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以及房屋抵押等规定并监督执行。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工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监督各区房屋征收工作。
(七)物业管理科。拟订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各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管理使用。指导各区物业管理工作。
(八)建筑市场监管科。贯彻执行规范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建设监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室内装饰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牵头督查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建筑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九)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及配套安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指导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发展并对评价标识监督管理。配合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指导行业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指导新型墙体发展工作。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工作。
(十)城市建设和管理科。指导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前期工作和管理。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城镇城镇燃气、供热、供水、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公共照明、公共厕所的运行安全管理。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雕塑管理工作。
(十一)村镇建设科。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区住房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农区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各级重点镇、特色小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十二)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复核、决定送达,以及审批链条中涉及的相关内设机构的协调、对接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号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21办公室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电话:0473-6987783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刘昌慧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大道2号乌海市市民中心一楼东厅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电话:0473-208154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钱旭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号乌海市住房建设政务服务和技术保障中心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电话:0473-692215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乔红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1号乌海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电话:0473-3121515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王暹伟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学府街以南,滨河大道以西,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电话:0473-209699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孙丽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号乌海市住房市场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电话:0473-6922165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王建涛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号乌海市物业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电话:0473-6987753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敖登格日乐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东街30号乌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电话:0473-6998776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张海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号乌海市消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电话:0473-6987765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李强